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適度調整四川省差別化住房信貸
政策
2017
年
4
月
12
日,為配合成都市做好房地產市場有關調控工作,四川省市場利率定
價自律機制核心成員
2017
年第二次工作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四川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
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方案》
,
主要內容如下:
一、
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,
其中,
成都市高新區(西部園區、南部園區)
、錦江區、青羊區、金牛區、武侯區、成華區、龍泉
驛區、新都區、溫江區、雙流區、郫都區、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
12
個住房限購區域,
仍按原政策執行,
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
30%
;
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不低于
25%
。
二、
擁有
1
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,
其中,
成都市高新區西部園區、
錦江區、
青羊區、金牛區、武侯區、成華區、龍泉驛區、新都區、溫江區、雙流區、郫都區等
11
個住房限購區域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
60%
,且貸款最長年限不超過
25
年;天府新區
成都直管區、高新區南部園區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
70%
,且貸款最長年限不超過
25
年;
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
40%
。
三、擁有
2
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
庭,其中,成都市高新區(西部園區、南部園區)
、錦江區、青羊區、金牛區、武侯區、成
華區、龍泉驛區、新都區、溫江區、雙流區、郫都區、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等
12
個住房
限購區域,已擁有
2
套及以上(無論是否有貸款或是否結清相應貸款)住房的家庭,暫停
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;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,已擁有
2
套及以上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
清的居民家庭,
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。
相關調整自
2017
年
4
月
13
日起實施,
此前借款人已通過房屋交易系統完成網上定購、簽約購買住房,或者銀行業機構已經受理
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的,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按照原政策執行。